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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安厅回应“处长养藏獒咬人”:当事人将受处分

时间:2013-05-10 17:50:12  来源:  作者:
导读:原标题:省公安厅回应“处长违规养藏獒咬人拒赔”东南网5月10日讯(本网记者王坤明)7日,网曝“福建省公安厅一处长在小区违规饲养藏獒咬伤老人拒赔”

原标题:省公安厅回应“处长违规养藏獒咬人拒赔”

东南网5月10日讯(本网记者王坤明)7日,网曝“福建省公安厅一处长在小区违规饲养藏獒咬伤老人拒赔”,今日13时30分许,省公安厅通过官方微博“福建警方”对外披露了调查结果:目前当时双方就赔偿事宜已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当事人系省公安厅一单位副调研员,将受到省公安厅的纪律处分。

“@福建警方”微博披露:福建省公安厅当天获悉此事后,立即要求职能部门开展核查。经调查,当事人陈某系省公安厅一单位副调研员,其饲养烈性犬系违规行为。犬只伤人后,陈某及时将谢女士送医救治,并支付了医疗费,但未及时就赔偿问题与谢女士协商一致,以致矛盾激化。5月8日下午,陈某、谢女士及其子李某在社区居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就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谢女士及其子李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同时,陈某已将伤人犬只处理,其违规饲养烈性犬的行为由当地有关部门处理,省公安厅将对陈某给予纪律处分。省公安厅感谢并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安队伍的监督。

网友对于福建警方的处理结果表示赞赏。网友“鹭岛肖峰”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福建省公安厅,你们起了表率作用。”网友“童长水”表示,媒体监督有作用,公安核查有力度。

7日18时,网友“罗勇全”发布微博称,福建公安厅一处长在福州一别墅群内违规养藏獒将一六旬保姆咬伤,被害人受伤后多次通过居委会派出所与该官员协商赔偿事宜,却遭到威胁和拒绝。微博附图详述了整个事件及当事人联系方式。微博发出引发了诸多网友的围观和转发,随后,福建省公安厅官方微博“福建警方”作出回应,称“已获悉,正开展调查,有关调查情况将及时发布”。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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