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7日,遵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南白责任区刑警队抓获王某,侦破一起发生在洗浴场所的现金盗窃案。
9月28日6时许,包某某在遵义县南白镇朗豪国际水会向公安机关报警:他的1400元现金被盗,要求调查。
南白责任区刑警队侦查员仔细察看了朗豪国际水会的视频监控,显现王某曾经鬼鬼祟祟进出包某某睡觉那间包房的图像;10月7日凌晨2时,侦查员获悉王某正在朗豪国际水会洗浴,当即前往将其抓获。
据悉: 2014年9月28日5时许,王某在遵义县南白镇朗豪国际水会洗浴完毕悠哉游哉闲逛,无意间发现831号包房门没有反锁,遂轻轻推开门,盗走熟睡之中包某某存放在钱包内的现金1400元。
目前,王某(男,16岁,家住遵义市新蒲新区虾子镇)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遵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通讯员 龚庆波 谢洪)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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