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5日,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控两抢 打盗窃”专业行动队规劝刘某自首,成功侦破获1起诈骗案,追回赃款36万元。
2014年11月21日18时,大连某海洋石化有限公司遵义办事处负责人向刑警大队“控两抢 打盗窃”专业行动队报警:称其11月21日,在网上被注册为武汉某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以出售燃烧油为名诈骗现金36万元。
“控两抢 打盗窃”专业行动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开展调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系湖北省武汉市的刘某,遂2次前往武汉对犯罪嫌疑人家属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向刘某的家属讲解法律政策,敦促刘某自首,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2015年10月25日,刘某到遵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控两抢 打盗窃”专业行动队投案自首。
据悉:2014年11月21日13时,武汉某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刘某以出售成品柴油为借口,制作虚假公司证明,获得大连某海洋石化有限公司遵义办事处负责人的信任;该负责人按合同要求将362100元购油款打入刘某指定账户;刘某取走全部货款后销声匿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刘某(男,64岁,湖北省天门市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遵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通讯员 龚庆波 陈秀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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