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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屏山检察院“五到位”推动案管工作科学发展

时间:2013-09-10 16:59:3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杜正均
导读:四川省屏山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自今年二月成立以来,认真履行“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责。通过“五到位”有力推动了案管工作的科学发展。

  四川省屏山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自今年二月成立以来,认真履行“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责。通过“五到位”有力推动了案管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机制到位,规范管理有新成效。

  首先,该院结合实际,加快制度建设,规范案件管理成效明显。制定了《屏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侦查监督、公诉业务收、送案标准》,《屏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屏山县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实施办法》、《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流程示意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注意事项》和《屏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查询与案卷查阅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案管工作。与屏山县公安局共同制定《关于加强刑事案件管理协作配合的意见》,加强与侦查部门的配合协作;与县司法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规范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的暂行办法》加强外部协作机制建设。

  其次,该院逐步健全各项案管机制,有力推动案管工作科学发展。在案件集中管理上建立了备案登记机制,实行手工登记与计算机信息相互印证的案件登记制度。在流程管理上,建立了案件流程管理一览表,通过电视信号公示。在律师接待中实行登记确认制度,对律师申请事项进行登记并经该律师签字确认。在案件质量评查方面,实行执法办案个案考评随案评查制度。

  二、协作配合到位,案件监督有新突破。

  一是主动加强外部协调沟通。该院专门致函公安、法院等相关单位,告知案件管理中心成立及运作相关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协调。院分管领导召集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控申、民行、监所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内勤召开案管工作协调会,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相互间的工作衔接,注意理顺监督与配合的制衡关系,形成内部协调配合机制;三是与屏山县公安局共同制定《关于加强刑事案件管理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配合作出规定,形成了相互通报,及时交流,密切配合的机制。

  三、服务到位,形象窗口有新提升。

  一是坚持服务执法办案。对提请批捕、移送起诉案件当日受理当日分流,接收判决、出庭通知后当日移送公诉部门,突显“服务”的及时性。二是坚持服务领导决策。有效利用案件统计分析数据和履行案件受理、办案流程监控、办案期限预警等职能中收集的信息,随时向院领导汇报执法办案工作情况。为院领导全面掌握业务部门办案动态、统筹指挥检察业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三是提升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对接待过程中的用语进行规范、细化,出台了《屏山县案件管理办公室文明接待用语》《屏山县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并上墙公示,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文明用语,端正服务态度,克服 “冷、硬、横、推”思想和 “庸、懒、散”作风,努力打造最优办事环境和最佳服务窗口。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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