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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检察院党组学习“4+1”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

时间:2013-10-29 16:17:5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胡刚
导读:近日贵州省兴仁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传达了贵州省第二批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创建工作第一次推进会精神。

  近日贵州省兴仁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传达了贵州省第二批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创建工作第一次推进会精神。

  张宏检察长介绍了会议简介,10月18日,贵州省第二批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创建工作第一次推进会在遵义县检察院召开。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冀,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渠新建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全省9个市(州)检察院的常务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和40个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共66人参加了会议。

  张宏检察长传达了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冀的讲话,何冀强调,基层检察院“4+1”创建工作是贵州省检察院为加强基层院建设而出台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保障现代化、管理科学化和检察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院的整体水平。通过开展“4+1”创建工作,基层检察院执法办案更加规范,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检务保障更加有力,检察文化更加丰富。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基层检察院要在提高服务大局工作水平、提高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基层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提高保障现代化实用化水平上,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六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张宏检察长强调:兴仁县检察院作为第二批30个创建院之一,要按照“一化一方案、一化一领导”的要求,构建起检察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政工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讯员 胡刚)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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