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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5小时说法释理真情感化 在押人员放弃轻生念想

时间:2016-04-14 09:48:1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
导读:近日,兴义市检察院驻兴义市看守所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真情感化教育,成功感化一名多次自杀的在押人员放弃轻生念想,消除了不安全隐患和不良影响,确保了看守所监管秩序安全稳定。

  近日,兴义市检察院驻兴义市看守所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真情感化教育,成功感化一名多次自杀的在押人员放弃轻生念想,消除了不安全隐患和不良影响,确保了看守所监管秩序安全稳定。

  在押人员王某,男,1986年3月1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贵州省兴义市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6年3月下旬被兴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现被羁押于兴义市看守所某号监室。王某入所后,出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担心,情绪失控,违反监规,多次自杀均被制止后,仍然拒绝看守所民警的管理教育,造成不良影响。

  兴义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文家荣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组织驻所干警与王某面对面进行了解谈话,耐心细致听取其内心的真实想法,并与其深入交谈人生、家庭、家人及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告知其看守所的管理规定、检察官的职责职权,帮助其调整心态放下包袱,正确面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充分认识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后果。经过检察官连续5小时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真情感化,入所10天、天天寻死的王某终于决定放弃轻生念想,服从管教,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相关调查工作。此次谈话教育后,驻所检察官又反复对王某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每次思想引导均超过1小时,最后,王某向驻所检察官写出书面保证,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此认真服从管教,重新做人。目前,王某情绪稳定,行为正常,正按照看守所管理活动。

  据了解,兴义市检察院驻兴义市看守所刑事执行检察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积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对在押人员进行口头、书面谈话教育形成常态化,协助看守所做好监管工作,并及时对看守所管理隐患提出检察建议,确保看守所安全稳定。该院驻所检察室工作成绩突出,于2010年、2014年连续两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杨泽亚 龚贵龙)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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