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残疾且独自生活的兄长去世后,二弟将三妹和四弟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兄长的遗产。近日,顺义法院受理了这起遗产继承纠纷。
李先生诉称,其父母共生育三子一女,他是老二。今年2月,大哥去世,因大哥一生未结婚,无妻无子,且他们的父母也早已去世,大哥的遗产应由在世的三兄妹依法分割。他将三妹、四弟作为被告起诉,请求法院对大哥的遗产,包括宅院北房三间、遗留的存款、丧葬费、抚恤金进行依法分割。
李先生的三妹不同意其诉讼请求。她说,大哥是四级智力残疾人,生前无妻无子,依靠低保和政府补助一个人勉强维持基本生活。平时多是她前去照顾,二哥并未尽一点兄弟之情。本案中,涉诉房屋是由她出资出力建造的,大哥死后的丧葬事宜也是由她办理的,二哥从未伸过手,从未照过面。她认为,二哥这种生前不照顾,死后分遗产的行径极度可耻,不同意二哥的诉讼请求。
四弟则称,他很早就与家人分开,一个人在外面打拼事业,对于大哥的遗产怎么分割都可以,他听从法院的意见。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裴晓兰)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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