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爱心企业

河南安阳追查"警察摔婴"背后责任人

时间:2013-08-19 15:38:58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丽静 张兴军
导读:近日,在河南林州“民警摔女婴”的案件中,摔婴民警郭增喜已在8月17日晚被林州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刑拘并异地关押,同时,林州市市委表示,林州市公安局及林州市卫生局将陪同受伤婴儿赴北京检查。

  【专家说法】

  不论是否醉酒都构成刑事案

  那么,涉事民警应获何罪?为何案件在近一个月后才被媒体曝光?如果没有当地人大会议中对此事的批评,是否这一案件就这样被遮掩过去?为此,北青报记者采访了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广辉。

  李教授表示,不论当时涉事民警郭增喜因何摔女婴,其行为对女婴造成的影响是无法逃避的。按照媒体报道,女婴被送进重症监护室以及头部淤血等情况,受伤女婴的伤情很可能在轻伤以上,成为刑事案件,应交予相关机关立案侦查,双方私了也需要经过法院的同意。同时,即使在法院的同意下进行了民事赔偿,涉事民警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李教授认为,此案件为刑事案件,涉事民警涉嫌故意伤害罪,而林州市公安局并未按照适当程序处理,对此案件的进展造成了一定影响,相关领导应负一定的责任,甚至有渎职的嫌疑。

  事件回放

  民警摔女婴 仅被关禁闭15天

  据《法制晚报》报道,7月20日晚,李青峰夫妇怀抱7个月大的婴儿在林州市西环边上的皇冠国际歌厅附近散步,其中一名身高在1米8左右、体格健硕的男子走到李青峰身前,俯身看李青峰怀里的女婴,然后伸手摸了摸女婴的脸和胳膊。李青峰说,男子突然单手从自己怀里抢走女婴,高举过头,然后将女婴扔在地上。随后,女婴被送到了附近医院的重症监护室。目前,受伤婴儿已脱离生命危险,但是脑部有三处骨折,留下后遗症的可能性极大。

  据了解,摔伤婴儿的男子为林州市公安局的一位民警郭增喜。事发后,当地振林派出所出警,涉事民警郭增喜本人仅被上级部门按照警务纪律关禁闭15天。后来在一次林州市人大常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建周提到民警酒后抢人孩子、当街摔在地上事件,该事件才被媒体曝光。( 记者 李丽静 张兴军 实习记者 白帆)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