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80的冉婆婆养育了3个子女,原指望养儿防老,没想到儿媳却让她住在猪圈。瘫痪在家的冉婆婆老无所依,无奈之下,将3名子女告上法庭。日前,经过四川省岳池县法院的调解,最终达成了3个子女轮流赡养的协议。
家住岳池县九龙镇的冉婆婆育有二子一女,三人均已成家立业。丈夫2006年去世后,冉婆婆独自居住做工赚钱养活自己。2011年,冉婆婆因体弱多病无法继续打工赚钱,便由二子轮流赡养。二儿子媳妇以家较窄、住房不够为由,腾出猪圈让冉婆婆居住,冉婆婆忍受不了,便到了长子家中居住至今,并由长子赡养,次子未再履行赡养义务。今年4月20日,冉婆婆中风瘫痪于家中,日常生活起居需要护理照顾,几个子女就赡养问题起了争执。无奈之下,冉婆婆将三个子女起诉于岳池法院,要求三个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岳池法院经过调解,冉婆婆三个子女最终达成协议:三个子女自2013年8月1日起,每人每月向冉婆婆支付生活费300元,冉婆婆在两位儿子家轮流居住,医疗费用凭票据由三子女平均负担。(通讯员 倪阔 赖溢晓)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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