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涪城南山街道某社区,我们经常看到一个蓬头垢面、衣衫不整的老人在小区走来走去。老人叫樊小云(化名),今年89岁,是一名退休工人,老伴去世多年。她有一个略带残疾的儿子,儿子离异,孙子和老人共同居住。儿子一直在外地打工,孙子由于缺乏管教,成天不误正业、四处游荡。春节前夕,孙子趁着老人到乡下走亲戚,擅自将老人唯一的栖身之地出租给他人,导致老人“有家难回”,每天只能四处“打游击”,单元楼下阴冷、潮湿的拐角处经常看到老人的身影。
在了解事情始末后,涪城南山司法所和南山调委会工作人员积极主动介入,找到承租人小邓进行调解,希望让老人在即将来临的春节回家过年。
随后,涪城南山司法所联合南山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派出所、楼幢组长、住户代表及承租人小邓召开一场调解会,通过耐心的劝导,承租人小邓表示理解和同情老人目前的处境。她表示,只要退还她的房租马上就搬走。涪城南山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立即与老人在外打工的儿子取得联系,请他马上回家将老人安置好,否则老人将到法院起诉。一番努力后,老人终于在春节前回到了家,老人喜极而泣。
基层司法所是直面群众的组织,群众的矛盾纠纷需在第一时间掌握并尽量将其化解,这样在日常的为民服务工作中必须做到带真情办实事、解难事,做群众的贴心人。要实实在在的与辖区居民“打成一片”,要不遗余力的融入老百
姓的心里,与他们心换心,让老百姓看到你是真正在为他们解难事、办实事的。只有这样,他们才可能接纳你、认可你,他们才会真正参与和融入到构建和谐南山人人有责的活动中来。(通讯员 袁琪)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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