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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牡丹区法院四项举措落实司法助残

时间:2014-10-16 10:21:09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田源 付雪银
导读: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法院始终坚持“心系弱者、热情服务、全程服务、为民解难”的工作宗旨,采取多种形式注重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

   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法院始终坚持“心系弱者、热情服务、全程服务、为民解难”的工作宗旨,采取多种形式注重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

  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专设残疾人优先窗口,对涉及残疾人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涉残当事人实施缓、减、免交诉讼费。今年以来,为残疾人优先立案33件,为11名残疾当事人上门立案,为残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0.8万元,提供司法救助1.5万元;

  加强巡回审判制度。尽量适用简易程序现场审理、即时调解,减少残疾人讼累。积极开展涉残案件回访,了解当事人近况,及时帮助解决困难。依法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犯罪,今年来,共审结该类刑事案件9件15人,残疾受害人获得赔偿46.41万元;

  积极开展涉残纠纷司法宣传。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庄联络点为宣传点,通过送法进社区、企业、乡村等活动,向辖区残疾人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让残疾人对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更深入的了解,特别是加大对工伤、道路交通事故等与残疾人密切相关的纠纷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并结合民间民俗,就地化解,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今年来,共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等活动33场次。

  强化残疾人司法服务协作。加强与辖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对因经济困难而无力委托代理人的残疾当事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加强与民政、残联、工会、街道等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残疾当事人就业等实际困难。今年来,走访慰问残疾当事人56人次,解决实际问题12个。(通讯员 田源 付雪银)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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