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禹城男子高某因妻子魏某起诉离婚,竟然持刀将妻子捅成重伤,近日,高某被禹城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禹城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高某和魏某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女,两人因性格不合,常常为生活琐事争吵,甚至大打出手,魏某不堪忍受这样的生活,向禹城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高某为挽回和魏某的这段婚姻,主动找到住在娘家的魏某,表示自己不愿意离婚,劝魏某回心转意,继续同自己共同生活,遭到魏某的断然拒绝,两人再次发生争吵。心生愤怒的高某顺手从桌子上拿起一把水果刀将魏某腹部及手掌捅伤,导致魏某胃全膜破裂,右手掌裂伤,伤情鉴定为重伤,而高某自己也受伤。
此案经禹城市公安局刑事侦查, 禹城市人民检察院以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禹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魏某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高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魏某经济损失得到其谅解,予以从轻处罚。禹城市人民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贾迎迎)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