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0日上午,应喀什市浩罕乡党委的邀请,喀什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吐逊·马木提在喀什市浩罕乡4村开展“法制进乡村”宣讲活动,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人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全村党员、四老人员及群众1300余人聆听并受益。
对村民们关心的社会稳定和具体法律问题,吐逊·马木提专委结合当前生动案例,详细列举了哪些属于合法宗教,哪些属于非法宗教,和宗教极端思想犯罪人员的外在表现行为特点作了详细的解答。同时,现场解答了群众遇到的关于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
现场气氛热烈,通过这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不但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增进了法官与群众的感情。同时,广大群众还向法院提出多开展这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多送法下乡,把宣传活动开展到每家每户,通过学习了解法律的规定,以便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的法制宣讲活动得到了村委会和当地群众的称赞。村支部书记加马勒·吉力力表示:“希望法院今后多到村里来举办类似普法活动,帮助当地党员干部和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和思想素质,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法制农村的建设”。(通讯员 伊力哈木·沙比尔 张甜 )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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