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陆川县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持以舞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龙头”为核心,以握紧查办案件“拳头”为抓手,以抓好治本“源头”为手段,“三头并进”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该县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的“龙头”工作紧抓不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任务落实到单位、责任分解到个人;同时,采取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式,层层抓落实。实现了各级党政组织“层层有责”,职能部门“家家有责”,领导干部“人人有责”的工作目标。健全不定期抽查、季度督办、半年检查和年终县委常委带队考核“四位一体”的责任考核体系,并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强化责任追究。
该县始终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从严治党、惩治腐败、严肃党纪、服务大局的重要环节来抓,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2年,该县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重点查处了网络曝光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系列腐败案等,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6万多元。
该县在坚决查办案件、惩治腐败的同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展览、以案释法、以案说纪等形式,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剖析,以真实、生动的教育内容,在发案单位和所在系统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上好法纪教育课,真正使身边人受到启示和教育,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有效筑牢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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