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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检察院开展双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月活动

时间:2013-09-16 14:39:36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陶鸿 汪艳梅
导读:一年一度的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让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提高反腐倡廉意识,过一个廉洁、团圆、幸福的中秋、国庆佳节,从9月12日起,河南省杞县检察院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双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月”活动。

  一年一度的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让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提高反腐倡廉意识,过一个廉洁、团圆、幸福的中秋、国庆佳节,从9月12日起,河南省杞县检察院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双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月”活动。

  一是在县电视台播放廉政警示教育短片。为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力度,拓宽预防职务犯罪的公共宣传领域,近日,该院特选了“包袱”、“千金易得 一药难求”、“清白做人 幸福一生”等11个获得省检察院表彰的优秀廉政公益短片,在县电视台轮流播放。

  二是利用短信平台预防双节职务犯罪。该院预防局经与当地通信部门协商,开通了“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手机短信”平台,并在该县首次群发了第一条廉政短信:“有一种廉洁叫莲出淤泥而不染,有一种淡泊谓两袖清风明心志。值中秋佳节到来之际,杞县检察院全体干警祝愿您和您的家人过一个快乐、廉洁、祥和的节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清白做人。

  三是召开廉政会议,防止双节期间各类违纪违规及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9月12日下午,该院召开了以“远离犯罪,幸福双节”为主题的廉政会议。参会人员除该院七个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的领导同志外,还有全县21个乡(镇)、86县直局委主要负责人,会议规模空前。会议主要围绕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展开,要求每个单位的领导同志要带头严格执行“八大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以及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等等,自觉做到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远离职务犯罪,以实际行动维护广大党员干部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讯员 李陶鸿 汪艳梅)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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