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自治区本级部门“三公”经费决算首次公开,2012年全区本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8.44亿元,作为自治区决算公开迈出的第一步,目前本级各部门正在陆续公开“三公”经费决算。
在自治区财政厅公开的自治区本级132个部门单位的“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中,记者看到,去年自治区本级8.44亿元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833.76万元;公务接待费1.68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8亿元(含公务用车购置费3.01亿元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7亿元)。
两相比较不难发现,自治区本级2012年“三公”经费支出较预算多出3.95亿元。针对该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相关负责人说:“此次‘三公’决算数与2012年初预算相比增幅较大,主要是每年8月开始编制下年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时不含下年中央将会下达的专项资金。另外,预算在年度执行中,存在因突发事件或单位确需追加预算的情况,造成预决算对比差异较大。”
此外,2012年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77%,主要原因是我区地域广阔、路况差,运行维护成本较高;每年公务用车按政策规定进行正常的报废更新;根据单位实际需要购置的专用车辆,如特种警用、消防、救护、路政、地震应急救援用车等等。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及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按照“决算比照预算、地方比照中央”的原则,自治区财政厅在此次决算工作中,要求公开2012年部门预算的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部门(单位)应在本部门(单位)的门户网站上自行向社会公开2012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未开设门户网站的应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务院要求,2014年完成各地(州、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2015年完成全区至县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最终任务,并不断增加、细化、完善公开内容,充分发挥部门决算公开对预算编制的促进作用。此外,自治区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的管理,严格按预算、按标准控制支出,将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十条规定落到实处。(记者 托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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