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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警钟长鸣” 巡视组员勿“贼喊捉贼”

时间:2013-10-25 16:50:2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
导读: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在北京作相关部署。他指出,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重点,严肃认真开展好今年第二轮巡视。

  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在北京作相关部署。他指出,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重点,严肃认真开展好今年第二轮巡视。(中国新闻网 10月24日)

  王岐山在23日的部署会议上要求:“要不断探索创新,强化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的确,目前一把手权力过大、过于集中,而“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一直存在,导致某些一把手在上位后,思想道德出现滑坡、物欲膨胀,摆不正位置,狂妄不拘、独断专行,不按程序决策办事。正如卢梭所说:“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权利之所以走向腐败就是因为缺乏必要的监督。专家分析,监督好一把手,反腐就成功了一半多。

  从5月份的第一次巡视来看,巡视工作非常准确、精到,抓住了反腐败的“根子”,真正起到了震慑作用。既然效果如此显著,那么理应坚持下去。不管一年巡视几次,从推进制度反腐的角度来讲,巡视工作也应制度化、规范化,理应成为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之一。正如管理学中“热炉法则”的警告性原则:热炉红火,不用手区摸也知道炉子是热的,是会灼伤人的。巡视制度化、规范化,对于一把手来说,意在警钟长鸣。

  但是,在巡视工作形成一定规模、程序的同时,无形中便赋予了巡视组成员某些隐形权力。在党中央和全社会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开展工作的同时,切勿忘记巡视监督组内部更加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而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警惕组员渎职失职。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必须根据情况追究责任。正如王岐山所强调,“如果巡视组本身不负责任、得过且过,那对于反腐工作而言则是非常重大的打击或损失。” 如果放任巡视组成员渎职失职,将会导致他们犯更严重的过错,即受贿罪。那样,巡视工作将得不偿失,反腐倡廉工作更将陷入“贼喊捉贼、官官相护、沆瀣一气”的怪圈。(落定尘埃)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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