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沈玉和、反渎局副局长尹文涛在黔西南州检察院民行处、反渎局领导的陪同下,到兴仁县调研民行和反渎局工作。兴仁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副检察长钟贵荣,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以及民行科、反渎局全体干警参加了调研。
会上,我院民行科科长、反贪局长汇报了民行和反渎局工作,检察长张宏介绍了,兴仁县检察院在民行、反渎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县委、人大领导重视,州检察支持;二是我院与法院建立了民商案件和行政案件判决生效后,法院将判决书送我院民行部门进行监督的机制,三是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保护国有资产。这二项机制以文件会签等形式固化协调成果,在制度上形成良性的工作运行机制。沈玉和、尹文涛听了张检介绍后,分别就昌平民事行政案件办理和渎侵权职案件的查办介绍的经验。(通讯员 周厚先)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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