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5日,贵州省兴仁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会上纪检组长传达学习了省检察院关于某县办案安全事故及教训的通报.
主持会议的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反贪、反渎、法警要从通报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查找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活动,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采取措施,确保严格、公正、规范、安全办案。
张检强调:一是全院干警加强对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上级院对同录工作及办案安全防范要求的学习,要端正执法思想,要提高尊重、保障人权的意识,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彻底摒弃落后的办案方式。二是要明确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自侦部门负责人、办案人员及押解人员工作职责,把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使办案纪律成为“高压线”;三是必须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制度,看审分离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堵塞漏洞,力争做到百密无疏,万无一失。四要严格落实同录制度。(通讯员 周勇)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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