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省兴仁县检察院反贪工作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院反贪局的有力指导和支持下,主动对接新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成功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五措施推动反贪工作见成效。
领导重视,组织有力。院党组和检察长(张宏)高度重视反贪工作,把反贪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来抓。在办案中,检察长亲自督办,分管副检察长靠前指挥,反贪局长、副局长带头办案,领导亲力亲为,身先士卒极大地调动了干警的办案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反贪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健全制度,规范执法。制定了局长、副局长、科长工作职责、干警岗位责任制、扣押赃款赃物、安全防范预警等一系列相关规定和制度,用规定和制度来规范反贪干警的办案行为,督促办案人员在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严格遵纪守法,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
突出办案,增强效果。坚持“打老虎、拍苍蝇”,突出查办大案。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今年以来,立案查处的贪污贿赂犯罪大案10件10人,大案率为71.43%。
狠抓专项,稳定规模。坚持以专项工作为抓手,带动反贪办案整体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立案查办工程、商业及涉及民生民利领域贪污贿赂犯罪14件14人。
用好平台,整合资源。在办案中,切实增强办案工作的主动性,充分利用上级院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管理工作平台,通过信息整合、线索联动、整体作战等方式,拓展案源,提高成案率。到目前为止,通过平台受理上级院交办案件线索14件,立案查办案件14件14人,并通过办案为其他院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数十起。
今年立案查处反贪案件(14件14人)与去年(12件12人)同比上升16.67%。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均为有罪判决。
总之,兴仁检察院通过反贪工作的稳步开展,为积极营造兴仁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对维护兴仁县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障民生民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讯员 王孝兰 李崇智)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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