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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配手机联系群众是走歪了的群众路线

时间:2014-03-03 15:31:27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朝波
导读: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 中国青年报)

  至中央号召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以来,下基层、访民声、听民意、办民事,各地政府都以各种方式践行着这一利民活动,但在一些地方个别单位,却用自己的思维来理解中央的精神,公然利用中央的主体活动发送福利,如同报道中的大连某基层法院,公款配发手机来方便群众路线的开展,非但不利于群众路线工作的开展,甚至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央的精神相违背。

  大连某基层法院在开展群众路线活动中,将全体法官干警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进行公布的这一举措,是值得肯定和推崇的,但以此为理由公款发放手机的做法却令人不敢恭维,虽说该法院有关负责人解释是为了工作的有效开展,然而这一解释却难以自圆其说,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的工作人员没了手机吗?如果没有开展这次活动我们的工作人员就不用手机吗?那又何必行公款发放手机这一多此之举呢?

  法院作为一个执法机关,本应带头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又如何做到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呢?群众路线活动本意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严肃党风党纪更是活动开展的基本要求。如果从活动的一开始就违背了原则,又用什么来保证活动真实性和有效性呢?所以,用公款配手机来方便联系群众就是一次走歪了的群众路线。

  大连某基层法院公款配发手机是赤裸裸的顶风违纪,是一种违背中央规定而变相发福利的行为,在党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消费的端口,为何该法院还敢“顶风作案”呢?这就需要纪检部门展开调查,必及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公开,还社会一个风清气正,将一切违背中央活动宗旨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讯员 朝波)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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