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 从8月15日起,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各业务庭室严格按照一案一卡的要求,向案件当事人随案发送新版的廉政监督卡。
为进一步完善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等制度,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及时调整安排部署,要求各业务庭从8月15日起按照最高法院的统一样式向案件当事人发送新版廉政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分为正反两面,正面标明案号、案由、当事人基本情况、廉政监督意见等,由案件当事人填写。背面标明18条主要监督事项,涉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当事人可对承办法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六难三案”现象进行监督,也可对法官是否依法行使审判、执行权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监督卡背面还注明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供当事人在行使监督权时选择使用,同时明确了纪检组为该院受理、办理监督意见的责任部门,方便当事人投诉,不仅充分发挥了当事人对审判、执行法官的监督作用,也为司法人员戴上了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这一“紧箍咒”,更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增加了一道厚实的防火墙。(通讯员 迪丽努尔)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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