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廉政监督卡,请您收好,如果您发现我院法官有关于卡上这18项违规违纪的行为,您随时可以举报!”10月20日,在哈密市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里,工作人员在给当事人发放立案受理通知书时,随案一并发给当事人的还有该院制作的“廉政监督卡”。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实行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等制度,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哈密市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制作了廉政监督卡,在立案受理时随案发放。
廉政监督卡正面由当事人填写廉政监督意见,背面列举具体监督事项,主要包括18项内容,如作风粗暴,对当事人冷硬横推,或者无故超审限;违规保管、使用涉案款物;随意更改开庭时间,在庭上吸烟、打瞌睡、接打电话;法律文书错漏严重等等。案件当事人或者受其委托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案件办理期间或者案件办结后,均可填写廉政监督意见直接邮寄或送至该院纪检监察处。
据悉,廉政监督卡上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受理网站网址,方便当事人随时监督。对于查证属实的监督意见,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通讯员 魏芸)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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