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单位内部18辆公务用车全部安装了行车记录仪,这是该院加强公车管理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为杜绝“车轮上”的腐败开出的一剂良药。
行车记录仪是记录车辆行驶途中的影像及声音等相关资讯的仪器。安装行车记录仪后,能够记录汽车行驶全过程的视频图像和声音,同时,也可实现精准定位。
哈密中院是地区重大案件审理、审判单位,业务量大,相应的公务用、执法用车较多,共有各型公务用车18辆。
为了进一步做好公车管理,降低公务支出,确保不发生公车私用的现象,同时也为了确保执法公正。哈密院党组决定,投入7万余元,为单位所有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安装行车记录仪后,院领导和内部相关监督部门,可以足不出户,利用办公室电脑,随时查阅每一辆公务用车的行驶情况和记录。(通讯员 张桂荣)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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