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强力推进多项廉政监督机制,筑固了廉洁司法的防火墙。
推行权力运行监督制度。制定下发了《曹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建立起廉政风险预警报告、教育引导、主动回避、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五项”机制,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了廉政监督卡,一案一卡,发放给当事人,全程跟踪监督办案法官;推行了法官廉政档案、法官财产申报等办法,全院175名正式在编干警按照规定填报了家庭收入、财产等状况,确保了法官的收入公开透明。
推行审务督察制度。成立党组领导下的审务督察小组,通过与部门人员谈话、调阅部门案件材料、明查暗访等形式,就各个部门和个人贯彻执行党组决策部署情况、执行办案纪律等情况开展督察。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廉洁纪律规定的线索及时查处。
推行投诉情况通报制度。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投诉公开处理的有关规定,对群众投诉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将投诉举报涉及的部门、来源、主要问题、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及纪检监察建议,发至院党组成员,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把违法违纪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推行回访反馈制度。对已结并发生法律效率的审判执行案件,每月抽取10个案件,“面对面”回访或者电话回访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对办案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以及廉洁情况等进行调查。今年以来,已回访了90起案件的206名诉讼参与人,并将回访情况向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及廉政监察员进行了反馈,督促案件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地办好每一起案件。
推行窗口服务和司法作风问卷调查制度。积极开展服务窗口示范岗创建活动,法院和法庭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前来法院办事的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发放问卷调查表,征集他们对法院窗口服务质量和司法作风的意见建议,统计整理后定期在内网进行公布。今年1-9月份,共收回1187份调查问卷,案件当事人、案件代理人对该院的窗口服务及司法作风满意率达96.1%。
推行内外联动监督制度。法院内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和专职的监察干部队伍,让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人充实到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在审判执行一线设立了22名兼职廉政监察员,让监督窗口前移。聘请了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作为特邀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特邀廉政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形成内外联动、合力监督新机制。(通讯员 田源 张新景)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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