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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县法院“五项纪律”转变工作作风

时间:2015-02-06 11:27:47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马延鹏
导读:为了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永远保持在路上,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县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 “加强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出台“五项纪律”、“十不准”具体措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司法廉洁。

   为了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永远保持在路上,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县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 “加强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出台“五项纪律”、“十不准”具体措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司法廉洁。

  “五项纪律”主要是:遵守政治纪律,不做有损党和国家的事;遵守廉政纪律,不做有损廉洁奉公的事;遵守审判纪律,不做有损司法公信的事;遵守工作纪律,不做有损职业操守的事;遵守学习纪律,不做有损提升素质的事。“十要十不要”主要是:一不准敷衍塞责做好人,要勇于敢抓敢管;二不准欺上瞒下搞对策,要带头遵守制度;三不准高高在上打官腔,要扎实深入基层;四不准拨弄是非挑事端,要努力团结干事;五不准言行不一耍聪明,要说实话办实事,;六不准铺张浪费讲排场,要严格公费开支;七不准假公济私用公车,要遵守公车管理,;八不准污言秽语损形象,要注意言行举止;九不准懒散拖拉坏作风,要提高工作效率;十不准简单粗暴待群众,要树立服务意识。(通讯员 马延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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