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廉政消防”建设,不断加强全市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石嘴山支队政委靳宁宇和支队长刘晓裕与各大队及机关各部门、各部门与各科室、各大队与各中队层层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目标、责任范围、责任分工、责任考核,强化了责任追究。
责任书中明确规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公安部“八项规定”、公安厅“十项规定”,总队、支队党委“八项规定”等改进作风相关规定,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巩固深化消防执法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纠正“四风”,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坚决防止违反《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三项纪律》和《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等违法违纪的行为和案件的发生;抓好部队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对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等重点、热点事项的监督问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研究决定,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教育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业务工作中,严禁利用职权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推销消防产品、为个人和亲属谋利现象,进一步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为营造部队内部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明确了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支队纪委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了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保证。(通讯员 金宁涛 马学峰)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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