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改起,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自觉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严格规范干部请销假制度。一般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政工科备案。两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政工科备案。副科级以上领导外出的(离开县城办案、学习等),经院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县委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严禁电话请假、他人代为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
强化日常工作的督查。由监察室、督查室负责,每周不定期到各庭室科队进行明查暗访,严禁出现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聊天、串岗,玩微信、网上购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碟片、玩游戏、网聊。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影响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注重司法礼仪,实行上班着装制度。所有人员上班时间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着装,带小法徽,严禁制服与便服混穿和佩戴其他配饰。开庭时间审判人员必须着法袍。
实行案件跟踪检查制度。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案件审限进行跟踪检查,每周五对案件审限进行通报提醒,从根本上来有效地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促进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强化全体人员的作风转变。所有人员必须按照“说话和气、办事认真、公平正义、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文明意识、服务意识,自觉做到文明、热情、真诚、耐心地接待每一位群众,禁止不文明的行为和不文明的作风出现,以自身文明素质的提高带动周围群众文明素质的提高。(通讯员 胡雅楠)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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