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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松桃法院重心下移“亲三农”

时间:2013-07-18 17:54:04  来源:贵州日报  作者:欧阳永刚
导读:贵州省松桃转变工作思路,拓宽审判服务领域,主动将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直接面对基层的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和农民的司法需求为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贵州省松桃转变工作思路,拓宽审判服务领域,主动将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直接面对基层的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和农民的司法需求为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将审判执行工作的重心、物资装备、审判力量下移到基层法庭。把审判经验丰富,懂少数民族语言,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审判人员优先安排到法庭;把办案经费首先保证法庭;将性能较好的车辆和现代办公设备优先配置到法庭。

  扩展工作覆盖面和业务触角,在全县28个乡镇挂牌巡回办案点,在全县503个行政村、4个社区、17个居委会设立诉讼服务联系点,定期到点开展工作,将法院诉讼的便民利民服务职能前移至村组。还充分利用遍及全县的500多名人民调解员和39名人民陪审员庞大的矛盾纠纷解处团队,开展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工作,建成一个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巡回办案点为依托,辐射至村组、街道以及农户的巡回办案网络。

  近日,该院盘信法庭就采用这种形式在案发地大兴镇以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一起民间建房引发身体健康权纠纷案,邀请辖区大兴镇、牛郎镇、盘信镇、长坪乡、正大乡的人大、综治、司法、土管、城建等部门以及建筑施工代表参加旁听。通过审理,对目前农村建房普遍存在的“四无”(即无施工资质、无设计图纸、无施工承包合同、无安全设施)引发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寓教于审”,达到了“处理一案,受教育一片”的效果。

  该院法院审判重心下移,审判服务面向农村,在四个方面凸显特质与以往的审判方式相区别:树立法院形象的好办法、提高调解结案的好路子、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好载体、强化法官民本意识的好手段。“这就是一次以人为本的民本司法理念的有效实践。”该院刘国辉院长这样说。

  此外,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后,通过对基层纠纷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等措施方便群众诉讼,还为群众节约诉讼成本20多万元。 (欧阳永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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