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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庭审教育创新廉政教育形式

时间:2013-07-18 18:44:37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王俊生 任芳
导读:“目睹昔日的同事声泪俱下地为自己犯下的贪腐罪行忏悔,带来的思想触动极大。”

  “目睹昔日的同事声泪俱下地为自己犯下的贪腐罪行忏悔,带来的思想触动极大。” 7月1日,回忆2012年11月29日河南省文化改革发展实验区(宝丰)管委会原主任平某贪污受贿案开庭审理时的情景,当时参加庭审的宝丰县一名干部颇为感慨。

  其实,参加那次庭审的还有很多人,河南省纪委常委付静,平顶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永胜等都参与旁听。在随后平顶山市纪委组织的庭审教育座谈会上,付静指出,平顶山市纪委和市中院开展的庭审教育活动,这种做法将在全省推广。

  2010年年底,为突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平顶山市确立了利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开展警示教育的工作思路,市纪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庭审教育活动。

  截至目前,平顶山市已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16场,3400多名党员干部现场接受教育,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580余份。(记者 王俊生 任芳 通讯员 李修乐 王峰)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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