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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宁都县社保局“十制度”探索信访工作新路子

时间:2013-10-29 16:25:47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郭素芳
导读: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江西宁都县社保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了“十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新时期社保信访工作新内涵,有力推进了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江西宁都县社保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了“十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新时期社保信访工作新内涵,有力推进了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一是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对来访人员要礼貌待人文明接待,耐心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和申诉。凡是符合政策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认真负责地予以解决,要求虽然合理,但在目前政策上还不能解决的,要耐心解释;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要讲明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建立领导包案制度。县领导、县信访局和上级各部门批转的信访件,实行主管领导包案制度,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要亲自阅读案卷材料,亲自组织调查处理,亲自审签查处报告,亲自过问处理结果。

  三是建立定期下访制度。对领导包案的信访案件和重点疑难复杂案件,由主管领导带队,组成下访工作组,适时开展下访工作,采取座谈、走访、调查、驻点等形式,检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指导推动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建立定期研究制度。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信访工作和疑难信访案件,及时研究制定部署新时期信访工作方案,明确信访工作任务。

  五是建立信访登记制度。局办公室对来人来信来访必须做好详细登记,登记要包括信访人、信访时间、请求的事实和理由等。属于受理范围的,直接登记按程序处理,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说明理由。上级部门转交、转办的来访来信件,由局办公室统一收文登记。

  六是建立信访报批制度。对来信来访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已有明确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的,由局办公室转相关股室负责答复;对政策不明、有普遍性、有代表性、反复多次上访的问题,上报分管领导批阅后按照要求,按时办结处理。

  七是建立信访交办制度。 上级部门转交、转办的来访来信件和直接来信、来访等信访事件,根据信访内容,需要由相关股室专责办理的信访件,由局办公室交分管领导审阅并批示后交相关科室办理,在办理时限内办结。

  八是建立信访督查制度。需要由相关股室专责办理或协助办理的信访件,由局办公室交办后,承办股室应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办理落实。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提前向局办公室说明。

  九是建立结案归档制度。各股室派对已经办结的信访事项,要及时进行归档整理,将信访原件材料、拟办意见、领导批示、调查材料、处理结果等经过整理后交局办公室立卷归档。

  十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处理人民群众来信,必须讲求质量,做到不积压,不拖延,无差错,有着落,有回音。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承办转办交办信访件、对承办工作不负责任、来访人对承办人意见较大等问题,将按局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追究。(通讯员 郭素芳)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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