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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鄄城法院四项措施打造“阳光司法”

时间:2014-08-12 09:51:57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田源 刘合群
导读: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山东省菏泽市鄄城法院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打造“阳光司法”。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山东省菏泽市鄄城法院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打造“阳光司法”。

  进一步深化审务公开。通过法院门户网站、法院官方微博、QQ等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重要部署和时事要闻,让人民群众及时掌握审判工作动态,并在线就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实现群众与法官的“零距离”接触;不定期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一般群众近距离了解法院执法办案工作,真正让群众了解司法、理解司法、认同司法。

  进一步加强法院窗口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夯实窗口建设基础。在立案大厅内新配置了导诉台、电子触摸查询系统、复印机及电子公告屏等便民设施。加强诉讼指导,向当事人发放举证通知书、诉讼及执行风险告知书,维护当事人知情权。建立健全窗口服务机制,实行院领导带班制、接待登记制等制度,扎实推进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收集渠道。广泛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通过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向人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增加审判执行工作重点环节的公开性,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直接、实时监管,严禁暗箱操作,确保各个工作环节公开、透明、当事人知情。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讯员 田源 刘合群)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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