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静县地税局为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保障国家食品安全,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抓住要害、重点推进,开展餐饮企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
餐饮企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范围为2012年度至2013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应追溯至以前年度。
该局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税收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纳入税收检查总体工作中,统筹考虑、统一部署,把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检查作为税收检查的必查环节和必查项目,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一并对企业的纳税情况开展检查,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和“查票必查税”。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 高档、中档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票的开具、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将餐费开成非餐费,有无将大额用餐费用分割成小额发票;从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取得发票的纳税人,成本列支中的有关发票业务是否真实,有无虚开发票、有无非法取得发票,重点检查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饮)费”、“办公用品”、“运费”的发票。(通讯员 党鸿)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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