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郓城法院把审判管理作为法院管理体系的核心,不断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健全了四项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审判管理效能。
建立案件程序管理机制。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规程,立案阶段重点提高案件周转效率,审理阶段重点加强审限管理,审后阶段重点实行统一“扎口”结案,基本建立起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和从实体到程序的“全方位”流程化管理。
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完善评查标准,改进评查方式,一案一评,“一案两表”,即卷宗评查表、裁判文书评查表,逐一点评,评查情况每月通报。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最差裁判文书”评选、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建立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实行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分析会制度,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从源头上提高案件质量。
全面提高信息技术保障机制。坚持把案件信息录入放到与审判同等重要的高度,不断加大信息网络技术建设的投入和应用力度。及时对审判管理系统、电子综合档案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进行调度,随时查看,一旦发现信息录入不完整案件,及时进行通报。所有案件管理、所有案件信息实现网络化,确保案件信息录入、诉讼材料扫描等指标与考核标准完全相符,司法统计与审判数据完全吻合,电子卷宗录入率、信息录入完备度和办案完备度等指标完全符合要求。(通讯员 田源 王晓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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