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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陶县法院构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机制

时间:2014-11-13 14:32:21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俞昊
导读:今年以来,新疆阿克陶县人民法院在认真总结以往少年审判工作经验基础上,立足审判工作大局,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少年审判工作新模式,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今年以来,新疆阿克陶县人民法院在认真总结以往少年审判工作经验基础上,立足审判工作大局,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少年审判工作新模式,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注重庭前调查。开庭前认真审阅案卷材料,积极联系被告人所在社区、村委会,全面了解其家庭、学习情况,找准被告人的犯罪根源,作案动机,归案后的心理状态等,对症下药,缩短法官与未成年被告人的距离,消除其抵触情绪,为定罪量刑和法庭教育打好基础。

  注重庭审感化。安排具有丰富青少年犯罪审判经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特邀学校、妇联、团委等有关部门中熟悉青少年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根据“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通过采用“圆桌式”等温馨式审判方法,注意讯问方式和讯问语言,以法律的尊严和法官的真情,唤起被告人的良知和悔改意识,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注重跟踪帮教。结案后,建立青少年犯罪档案,成立回访帮扶小组,不定期对被判处非监禁刑、刑满释放的少年犯进行考察回访和跟踪帮教,主动联系社区、村委会,通过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未成年罪犯安置、帮教措施的落实以及就学、就业等问题的解决,为未成年犯撑起一片充满希望的蓝天。

  注重源头预防。与教育部门、基层党组织、司法所等相关单位齐抓共管,形成法制宣传合力;积极组织法官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不定期到学校、社区举行法律辅导咨询讲座;与妇联、团委、机关工委等部门沟通配合,关心爱护离异家庭子女、留守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学习生活,形成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的工作机制,从源头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通讯员 俞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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