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接受齐州监狱的委托,对犯交通肇事的尚某开展拟适用假释前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这是禹城市司法局今年以来接收的第42例审前调查评估。
今年以来,禹城司法局全面抓好社区矫正“四个一”建设,依法强化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坚持严格、细致、真实三原则,实现了社区矫正与审判机关、监狱部门的无缝衔接,真正做到了严把社区矫正的“入口关”,从而降低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漏管的风险系数。到目前为止,累计办结社区矫正审前调查21件次,假释前调查评估21件次。
规范程序,积极介入。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山东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规范(暂行)》精神,在社区矫正管理中心设立监管执法大队,每次由3名工作人员组成调查评估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专门进行审前、假释前的调查,所有调查评估均在接到委托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形成专案专报制度。
详细了解,建立档案。围绕被告人、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委会意见及拟禁止事项等进行全面详细走访调查,做好调查笔录、利用执法记录仪拍摄调查全过程,形成调查评估档案。
准确评估,反馈意见。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了细心准确,通过召开评估座谈会,汇报、综合分析调查情况,充分论证调查结果,经调查评估小组综合审核评估后,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报请局领导审批后将调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委托单位。(通讯员 秦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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