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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中院:网上电子摇号 助推司法公开

时间:2014-12-02 10:49:27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邓丰
导读: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区法院评估、拍卖案件的机构选择工作均应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电子摇号的形式选定。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区法院评估、拍卖案件的机构选择工作均应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电子摇号的形式选定。此举进一步规范了人民法院评估、拍卖工作,有助于提升法院司法拍卖的公开、公正、透明,是司法公开的又一新举措。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随机摇号选定评估、拍卖机构,杜绝在评估、拍卖机构选择中的违规行为。2012年2月,最高院又组建开通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该网站是全国法院专门的司法拍卖公共网络平台,具有“拍卖信息发布”、“网上竞买报名”、“拍卖机构随机选定”、“网上电子竞价”、“网上结算”等功能。新疆高院的通知,是充分利用最高院信息化平台,落实最高院规定的具体措施,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又一举措,这一举措的落实,使公正司法以群众看得见的形式得以展现。

  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学习,并按要求开展工作,为全区法院统一开展网上电子摇号形式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做好了准备。(通讯员 邓丰)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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