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高检院《检察机关网络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对该院网络安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整改。该院专门成立了网络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安全检查。
强化制度管理。结合信息化建设的实际,为防止网络泄密事件发生,制定了《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规定》,对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对局域网和互联网发布信息的审核管理等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责任明确,消除隐患。对日常办公电脑和专用电脑实行专机专用,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力争把隐患消除在源头,有效保障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建立台账,规范设备维护。对电脑及其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干警计算机技能,使全体干警意识到计算机安全保护的重要性。
提高干警的保密意识,增强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该院与干警签订了《保密承诺书》,进一步细化网络安全责任,明令严禁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严禁以任何方式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知道的不查。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通讯员 李晓寅)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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