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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三坚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

时间:2014-12-25 14:12:56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何金明
导读: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一年以来,全院干警以长期坚持做好日常小事养成三种良好工作作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提出“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可见良好的作风是司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一年以来,全院干警以长期坚持做好日常小事养成三种良好工作作风。

  坚持集体劳动,养成吃苦耐劳的良好作风。全院干警无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严寒的冬季,坚持每周打扫院落及法院临街街道,被风刮进花池及绿化带的卫生纸、塑料袋扫不了,干警同志们不嫌脏就亲自用手捡,临街街道水渠里有垃圾,干警同志们不怕臭就跳下水渠用铁锹铲,截止到目前组织集体劳动51次。

  坚持长期学习,养成勤奋好学的良好作风。为更好的为群众来访服务,全院干警长期坚持学习双语,截止到目前组织学习双语51期,近日法院又积极组织24名干警参加县委党校举办的双语夜校培训班。

  坚持自我节制,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作风。在用车方面,院领导率先垂范,只要不出县城的大小会议,都徒步参加;在办公用纸方面,全院干警打印文件时都自觉进行双面打印。把从办公上节约下来的经费,用到每次走访困难群众以及慰问退休干部等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的重要活动中。(通讯员 何金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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