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哈密市法院今年上半年计划将人民陪审员总人数增补到85人左右,与法官的数量基本持平。为管理、使用好日益庞大的人民陪审员队伍,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提供充分保障,该院于2015年2月5日成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
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能为:做好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培训,协调、安排人民陪审员陪审事宜,做好陪审员的出庭陪审案件情况统计,每月将各陪审员出庭参审案件统计表报院审管办、办公室及政工科,作为陪审员计发陪审补助和考核任免的依据。
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该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将全面登记人民陪审员各项情况,根据法院所需陪审员的案件性质、种类,确定每位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的类别,为随机抽取陪审员参与审理某类案件提供分类依据。
完善管理制度。为了明确陪审操作流程,该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将按照已经制定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考核办法》等制度,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与审理案件的范围、权利义务、司法礼仪、保密纪律、廉政纪律、补助与经费、培训、奖惩、任免等进行明确规定,逐步实现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规范化。
注重考核奖励。按照参审的数量,该院将每季度评选一次“最佳陪审之星”,并且对履职不力的人民陪审员进行询问提醒。每年年底对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质量、业务实绩、工作表现、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参加培训等内容进行考核,评选出“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奖励。
完善退出机制。针对个别人民陪审员履职不热情、长期以工作忙为由拒绝参与陪审、“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个别人民陪审员因工作调动、辞职、违纪违法等原因导致无法参与陪审工作的问题,该院规定 “无正当理由,一年内拒绝参加审判活动五次以上,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人民陪审员,法院院长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免除其职务,以此来保证这支队伍真正能够发挥作用。(通讯员 常建婷)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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