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德州市齐河县刘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刘桥镇大刘村的273亩耕地通过招投标活动顺利完成了土地流转。
刘桥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之前了解到大刘村有273亩土地要进行流转,村委会计划以每亩1100元的价格出租土地,并想通过抓阄的方式在有租赁意向的人中确定承租人。为保证土地流转的公开规范,司法所所长张立军向村委会建议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有承租意向的人先到司法所登记,在村民代表的监督下现场进行公开竞标,谁出的价格高就把土地出租给谁。在张所长的主持下,经过一上午的激烈竞标,最终刘某以每亩1368.88元的价格中标,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其他竞标人员和村民对竞标结果无异议,司法所当场出具了土地流转合同见证书。司法所建议采取招投标的形式为大刘村流转土地增加了73404.24元的收入。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数量逐渐增多,但因个别村干部在处理集体土地流转事务时随意性大、过程不透明等原因,导致出现人情地、虚瞒地、低价流转等现象,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刘桥司法所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支持,联合镇经管站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开展招投标和合同监管活动。司法所对辖区内的土地流转进行全程监管,符合招投标条件的组织公开竞标确定受让人,通过帮助起草审查合同、见证合同签订程序、办理法律见证等措施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指导监督,并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跟踪管理,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对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提前预防、及时化解,确保做到公平、公开、合法、合理、群众满意。
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监管,规范了农村经济行为、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有力推进了农村依法治理、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2014年以来,经刘桥司法所见证的土地流转合同,无一件引发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讯员 张立军 姜晓蕾)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