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续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全局干部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座谈会暨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四点意见。
一、掀起宣贯高潮
一是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活动,对从事食品安全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考核。督促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者、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开展法律培训。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任。三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法制教育,实现监管所需法律法规应知尽知、熟练掌握。
二、严格日常监管
一是突出重点。重点治理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定期检查。要求日常监管食品检查员每周到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一次。三是依法追查。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查处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对监督检查员履职情况监督。
三、强化信息公开
一是制定检验监测等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检验结果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二是公开检查信息,供公众查询。三是公开处罚结果,促进企业提升质量。
四、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做好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立法工作。促进省政府出台《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及相关规章;全面清理和修制定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2014年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制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三是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四是制定出台《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意见》,大力推进新形势下全省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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