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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附县法院建立执行法官“黑名单”记录制度

时间:2015-06-01 16:10:23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乔桥
导读: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执行是法院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能的最后程序,为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为了让执行干警切实树立起执行工作的服务意识,新疆疏附县法院将审务督察权嵌入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执行,切实提高执行力与公信力。

   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执行是法院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能的最后程序,为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为了让执行干警切实树立起执行工作的服务意识,新疆疏附县法院将审务督察权嵌入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执行,切实提高执行力与公信力。

  疏附县法院选派觉悟高、原则性强的纪检监察干警嵌入执行队伍,配备督查记录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第一手承办干警必须抓住有利时机及时执行,稍有怠慢,案件就会被交叉至纪检监察干警进行督查并记录在司法工作人员”黑名单”。如非客观原因,屡教不改的执行干警则会被调离审执岗位,列入工作不作为“黑名单”。这促使案件承办人在思想上就更加重视自己所承办的案件,不敢丝毫怠慢,制度设立以来,干警无一违纪违规,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疏附县法院不断开拓、勇于创新,频出各种富有成效的制度着力打造执行工作规范化工程,把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既可防止消极执行又可防止执行权的滥用,取得较好效果。(通讯员 乔桥)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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