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出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规定》后,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多项举措狠抓该项制度的落实。
首先《规定》出台后,该院借助各类媒体“轰炸式”宣传,扩大影响,使该制度妇孺皆知。
其次要求地区两级法院积极建设“失信黑明单库”截止目前地区两级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833人,依靠此项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强大的的信用惩戒和威慑功能,20%的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义务,社会效果明显,执行难问题得到进一步化解。
最后与各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按照最高院要求,积极向各部门推送“失信者黑名单”,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全社会联合信用惩戒格局基本形成。一是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其征信系统。二是与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中心、全国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管理中心联动,确保被执行人身份信息的准确性。三是与金融机构、民航、铁路等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其贷款、办理信用卡、乘坐飞机和火车软卧等。(通讯员 谢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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