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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晏城司法所探索“课堂式”监管教育

时间:2015-06-18 10:22:47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张宝利 杨玉明
导读:为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力度,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带动社区服刑人员学法热情,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观念,进而有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效果,2015年6月17日,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城司法所依法创新,将课堂带进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活动中。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力度,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带动社区服刑人员学法热情,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观念,进而有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效果,2015年6月17日,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城司法所依法创新,将课堂带进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活动中,并首次运用《齐河县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辅助教材》,有力地牢固了服刑人员在刑、守法意识,确保了麦收期间辖区内的和谐稳定。

  本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分为学习、提问两个环节。首先,由司法所长张宝利为社区服刑人员讲解《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重点强调了请销假制度、报告制度以及定期参加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制度等相关内容,巩固了矫正人员的在刑、纪律意识。随后,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齐河县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辅助教材》,围绕教材中涉及的社区矫正知识、法律条文,向服刑人员进行了逐一介绍。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详实的讲解和细致透彻的分析,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守法意识均得到了加强。

  为提升矫正学习质量,塑造“矫正课堂”氛围,本次学习活动特设提问环节,由社区服刑人员针对第一环节中所讲内容中的不懂之处,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提问,有效地带动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学法热情。最后,结合一课一悟课程,要求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写下学习感悟、思想动态,引导社区矫正人员加强对自身行为的约束,杜绝与社会不良分子的往来,形成良好的自律意识。

  通过运用教材开展“课堂式”集中教育学习活动,社区服刑人员对司法所人性化管理表示感谢,均表示:要端正矫正态度,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通讯员 张宝利 杨玉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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