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庭审水平,促进刑事二审案件庭审规范化,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新疆喀什中院刑事审判二庭就一起运输、贩卖毒品案件召开远程视频示范观摩庭,并组织中院评查领导小组对庭审规范和庭审效果进行了评查。
7月31日上午10:30分,随着法槌的敲响,被告人莫某某犯运输、贩卖毒品罪上诉一案在喀什地区中院科技法庭开庭审理。开庭前,由叶城县法院法警将羁押于叶城县看守所的上诉人莫某某提至叶城县法院科技法庭,与中院科技法庭视频连接进行远程开庭。庭审中,公诉人、辩护人在中院科技法庭,就莫某某是否构成运输、贩卖毒品罪进行了辩论。整个庭审程序完整严谨,清楚明了,法庭气氛庄重严肃且图像清晰、声音清楚。
在庭审结束后,评查组进行了点评,评查组认为本次庭审程序适用规范、法庭调查层次分明、庭审驾驭能力较强,并就庭审中存在的个别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通过此次庭审观摩活动,能够促进法官在使用科技法庭远程审理案件时,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和庭审规范,科学驾驭庭审过程,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切实查清案情,杜绝庭审中的随意行为。(通讯员 翟亚清)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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