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实现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新疆岳普湖县法院多措并举,深入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建全和完善裁判文书校评制度。该院要求案件结案后,由承办法官、庭长、分管院长严格把关,对上网裁判文书全面校对核准。发现错字、漏字、标点符号实行“零容忍”,限期整改,坚决杜绝裁判文书“带病上网”,确保裁判文书质量。
强化裁判文书评比,提高文书制作能力。该院审管办定期对上网文书进行检查、评比,对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通知要求整改,坚决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组织各庭室之间、审判员之间相互交叉评查裁判文书,共同学习,共同提高,选出“精品”并公示,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强化裁判文书上网审批制度。坚持“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的原则,对裁判文书上网及不上网进行严格审批。裁判文书生效后,由承办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上网或不上网的决定,并说明理由,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进行技术处理后,严格按照程序逐级审批方可上网,杜绝上网的随意性。
建立和完善上网裁判文书管理制度。该院对裁判文书上网的原则、范围、时间、技术处理、撤回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审管办每季度对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统计情况向全院通报,同时对裁判文书的上网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对不按时上网、不上网认定随意、有意规避上网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底选先评优资格,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有序运行。
截止目前,该院已有113篇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岳普湖法院门户网公布。(通讯员 李新英)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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