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诸城市检察院以强化“三项建设”为契机,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依托网络优势,采取多种措施,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建设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先后投入近千万元用于新(老)办公大楼信息化建设和计算机相关设备的购置,同时积极抓好信息化的推广应用,在网络办公、案件管理、侦查指挥、法律法规查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使该院检察信息化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信息化建设摆到突出位置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检察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没有先进的现代信息技术,就不可能有效地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基层检察机关在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法律监督工作难度加大,而队伍人员编制不足的情况下,只有向信息化要战斗力,要工作效率,才能保证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因此,如何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检察工作效率和水平,开拓该院检察工作的新局面,被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摆上优先发展的位置,实行了“三倾斜”:一是在精力投放上倾斜。院党组在研究部署工作时,都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制定方案,确定目标,切实纳入主要工作日程,重点考虑。二是在人员配备上倾斜。设立了检察信息服务中心,配备了4名政治素质高、专业基础强的干警,具体负责全院信息化工作。三是在资金投入上倾斜。加强与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的协调,定期通报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和上级对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积极反映建设经费紧缺的困难,把此项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该院每年都有计划地拿出相当部分办公经费,用于本院信息化硬件设施建设。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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