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郓城县法院始终把化解矛盾作为工作主线,注重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强化调解能力、方法的学习培训,组织调解能力较强的法官进行授课、观摩庭审等岗位练兵活动,交流调解方法、策略、技巧和经验,提高审判人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队伍素质。
坚持强化职责,提高法官工作责任心。全体审判员共同认识到,调解结案是民事审判的最高境界,增强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好调解工作,有利于将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营造和谐气氛,增强调解工作的亲和力。在调解工作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换位思考,让当事人感到法官具有亲和力,使当事人主动让步接受调解。同时,注意调解的语气,坚持用平等、文明、规范、平和的语言与当事人交谈,耐心倾听其陈述,促进双方的良性互动。
坚持多元调解,巧妙借助外部因素促成调解。充分发挥诉讼代理人、亲朋好友及基层群众组织与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彼此熟悉的关系,在坚持依法调解的前提下,调动他们参与调解的积极性,讲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相关规定,通过他们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准确运用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技巧。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和背景,有的放矢地综合使用多种调解技巧,通过调解促使双方找到利益的最佳平衡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增加和谐因素。
因案制宜,把握最佳的调解时机。法官在进行调解时要选择最佳时机,既不操之过急,又不坐失良机。并增强调解工作的针对性,从不同角度找准切入口,细化民事调解工作层次,引导当事人及时进入调解通道。对于部分矛盾容易激化、争议较大的案件,审判员始终保持冷静,控制好调解的时机和节奏,选择合适的调解时机。(通讯员 田源 )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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