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法律援助中心专门为残疾人开通了“绿色维权通道”。
一般的法律援助申请需要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符合法律援助标准的,才会给予法律援助。残疾人属于弱势群体,为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简化受理程序,免除经济困难审查,按照“快受理、快审查、快指派”的原则办理。
同时,为了保障办案质量,平原县法律援助中心还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包括告知受援人投诉方式及投诉电话、不定期地对受援人进行电话回访等,真正做到了为残疾人保驾护航,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通讯员 王端普 马雪)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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